近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案件,涉诈犯罪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惑,诱使涉世未深的在校大学生为电信诈骗分子洗钱,涉案金额逾2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四名涉案人员中有三名为在校大学生,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1月6日,贾某向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报案称,一名戴口罩的青年男子到店,以9999元的价格,用向店家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购买了一台iphone15 Pro Max手机,但收款银行卡很快便被公安机关冻结。
经办案民警调查走访,查明:该男子用于购买手机的9999元属于电诈涉案资金。其于11月13日以同样的方式向手机销售门店营业员王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款9999元,并拒绝对手机进行激活。销售方表示如不激活就报警处理,购机男子才同意。手机激活后,该男子就近找了一家收购二手手机的店铺,将手机以84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
根据现场走访取得的证据,办案民警迅速开展案件研判分析工作,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于当年11月27日在华阳街道正北上街一家手机零售网点将正欲继续作案的嫌疑人沈某抓获。据沈某交代:他因急于还贷,手头缺钱,受“发小”郑某、周某唆使,利用买卖手机的方式为电信诈骗分子洗钱。
侦查中,办案民警还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框架、作案手法、资金流向,查清了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并先后将其余三名犯罪嫌疑人郑某、周某和祝某抓获归案。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沈某(男,19岁,四川蓬安县人,无业)、郑某(男,19岁,四川蓬安县人,在校大学生;2023年1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外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周某(男,19岁,四川蓬安县人,在校大学生)、祝某(男,19岁,四川蓬安县人,在校大学生)四人在网上受雇于诈骗分子从事洗钱活动。当受害人的被骗资金打入银行卡后,他们便从多地商家处购买了20余部全新的iphone15 Pro Max手机,随后将这些手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销售,从而转移涉案资金获利,实现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洗钱的目的。
现查明该团伙共购销全新手机23台,涉案资金高达20余万元,串并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十件。现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成都天府公安提醒:
以商店在售新手机为媒介,通过高买低卖手法实现非法资金“漂白”,是一种“洗钱”方式,广大在校大学生千万不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跑分客”。销售手机的商户们在进行日常销售活动中,如果发现购机人存在异常情况,请立即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